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是教育部主管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的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属国家一级学会。
研究会1988年11月5日成立,原名“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1991年10月19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1993年7月6日,于民政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正式定名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1999年1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颁发《关于同意部分主管的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的批复》(教厅综【1999】51号),同意“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更名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2009年3月1日,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未获准在民政部注册,故学会正式使用“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名称。经过30年的发展,研究会目前有会员单位近1000家。
学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会员间的联谊与合作,加强高校学术期刊与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探索和研究高校学术期刊发展的规律,促进会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高校学术期刊质量,推动高校学术期刊改革创新,为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学会会风:倡导和实行团结、民主、务实、创新的会风。
学会业务:1.学习和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引导会员坚持正确的办刊方针和舆论导向,推进我国期刊业的大发展大繁荣。2.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高校学术期刊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为推进高校学术期刊改革做好调查研究和咨询工作。3.加强期刊编辑出版理论与改革趋势研究,积极推动高校学术期刊从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支持和鼓励在会员单位进行符合期刊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的有益探索。4.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编辑业务,通过举办编辑业务培训班、编辑学研讨会、专业学术研讨会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编辑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5.组织优秀高校学术期刊、优秀编辑学论著以及优秀编辑工作者的评选工作,表彰先进,鼓励创新,推动全国高校学术期刊工作,促使各家期刊办出特色。6.编辑《学会通讯》、编辑学论文专辑和有关资料等。7.与海内外学术界进行广泛交流,与各省、市、自治区文科学报研究会和其他兄弟研究会加强联系与合作,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同行的友好合作与业务交流,促进高校学术期刊走向国际市场。8.促进会员间的联谊与合作,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诉求,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9.开展为实现本团体宗旨所必要的其他活动。
研究会组织机构: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会领导工作班子。研究会下设8个工作机构: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培训委员会、编辑委员会、青年委员会、维权委员会、数字化委员会。设13个高校联络中心:1.高职成高院校学报联络中心; 2.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联络中心;3. 师范院校学报联络中心; 4. 教育院校学报联络中心;5. 民办高校学报联络中心;6. 地方院校学报联络中心;7. 行政学院学报联络中心; 8.理工医农院校社科学报联络中心;9. 财经院校学报联络中心; 10. 民族院校学报联络中心; 11. 青年院校学报联络中心; 12.政法院校学报联络中心;13.名栏建设期刊联络中心。
30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在会员单位充分信任和支持下,在各工作委员会努力工作下,在各联络中心协同与合作下,研究会与时倶进,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带领全体会员从成立到发展,到不断壮大,其影响力不断提升,巳成为高校学报及学术期刊界最为重要的组织机构之一,发挥了组织、宣传、联络会员的功能,起到了倡导学术研究、鼓励学报先进、培训青年编辑,提升编辑业务水平,提高办刊质量,推动学报业改革的重要作用,为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发展我国的学报事业及出版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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