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章程规定,每个会员单位有义务按时交纳会费。2008年11月9日,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成立20周年暨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新的会费标准,并已备案。从2009年开始,按新的会费标准收取,即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元,其他本科院校学报每年200元,专科院校学报每年100元。现开始收取2009-2010年两年的会费,请各会员单位及时交纳(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汇款均可)。
另外请07-08两年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补交会费,年会费额按原来标准计算。
根据有关财务制度,支付学术团体的会费开支,可以凭正式财务收据报销。学会秘书处一旦收到汇款,当及时寄来供报销用的正式财务收据。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
                                                   200968
 
关于会费收缴方式的说明:
1、银行汇款:
帐号:0200002909014477021-35
户名: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市支行 
2、邮局汇款: 100875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   贺建胜 收(填写汇款单,务请必写明详细地址,即所在单位的城市、街、名、路、号、邮政编码)。
3、请一定注明发票抬头,字迹请勿潦草,以免寄收据、开发票时发生差错,最好附联系电话。如汇款后一个月内未收到收据的,请及时打电话(010-58807850)询问贺建胜同志。
 
补充说明:
    目前,大部分会员单位已按时上交会费,但仍有一些单位尚未交纳。为保障今后学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每一会员单位能够及时参与学会活动,提请尚未交纳会费的单位注意及时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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