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112月研究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拟于201210月底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听取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2.开展题为“新挑战、新思维、新机遇——高校社科学术期刊改革与发展”的学术研讨;
3.对从事编辑工作三十年的编辑人员进行表彰;
4.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工作班子。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希望广大会员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论述为指针,结合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非时政类报刊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联系各刊的办刊实际,围绕“新挑战、新思维、新机遇——高校社科学术期刊改革与发展”的主题,认真撰写学术论文。本次研讨会设以下分论题:(1) 文化强国战略下的学术期刊的地位和作用,(2)数字化信息化潮流下的学术期刊应对策略,(3)新《著作权法》给学术期刊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学术论文请于2012年9月1日之前寄给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曙光同志(通信地址:100871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电子信箱:liushuguang@pku.edu.cn,联系电话:010-62756576),以便统一审查,择优安排大会发言。
二、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决定成立“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在适当的时候召开筹备组工作会议,商议决定有关事宜。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名单:
 长:武京闽
副组长:仲伟民 蒋重跃
 员:程郁缀 张积玉   李大明   黄颂杰     崔月琴 叶娟丽
 李小娟 师迎祥    冯春明 刘曙光 王道平   蒋登科
 
三、确定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各省(区、市)分配数和召集人名单,见表一。
现就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名额分配问题说明如下:
1.名额分配以各省(区、市)会员数(以基本能交纳会费的单位数计)为基准,大致按15个会员单位出一名常务理事,5个会员单位出一个理事单位。
2.各省(区、市)推荐的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积极参与研究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2)推荐的常务理事应为学报编辑部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参加常务理事会的正常工作;(3)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和研究会章程,推荐的常务理事年龄应在70岁以下。
3.常务理事、理事单位由各省(区、市)学报研究会按分配名额推荐,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届常务理事推荐表(见表二);各省区(市)推荐的理事单位,请各省区(市)的负责人填写“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第七届理事单位推荐汇总表”(见表三)。上述两项表格由各省(区、市)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2012715之前寄给研究会秘书长蒋重跃(通讯地址: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电话:010-58805432)。7月底前未收到推荐表视为自动放弃。
4.与会代表数即理事单位数,不另列出。出席会议的代表与理事单位名单不一定完全重合。出席会议的代表中,要适当考虑有一般院校学报的代表。还有一定的代表名额留给参会论文被选中的会员。
5.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理事单位的总数比第六届有所扩大,初步定为常务理事70人左右。除各省市分配的常务理事名额外,各联络中心(师范院校、高职成高院校、教育院校、政法院校、民族院校、青年院校、理工农医院校、地方高校、财经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民办高校、行政学院)的负责人作为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的当然候选人,共计12人。此外,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优秀条件,适当增补若干名。
 
四、在高校学术期刊中有一大批数十年在编辑岗位上默默工作的编辑人员,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都奉献给自己供职的学术期刊,为高校社科学术期刊的建设与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为此,研究会决定在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对从事编辑工作满三十年的编辑人员进行表彰,凡在1982年(含)以前参加编辑工作、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且目前在职的高校学术期刊编辑人员均可以申报。申报人请填写“从事编辑工作三十年表彰人员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表请于2012年7月15日之前寄给研究会秘书长蒋重跃(通讯地址: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电子信箱:xuehuimishuchu@163.com;联系电话:010-58805432)。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
2012年4月20日

 

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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