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报编辑部:
在教育部实施的名刊名栏工程的推动下,高校社科学报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办刊质量和办刊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前三届研究会评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鉴于此,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决定,于2010年6月中旬开展第四届评优活动。望广大会员单位认真仔细阅读通知,按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继续把评优工作做细做好。研究会号召广大会员单位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繁荣发展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1.学报奖项包括:“权威学报”、“重点学报”、“百强学报”、“优秀学报”;
2.特色栏目奖。
说明:此次只评学报奖(四项)和特色栏目奖,优秀主编、优秀编辑、优秀编辑学论著和编辑学论文奖将另行组织评出。
二、参评条件
1.必须是高等学校主办的、持有期刊登记证的、公开出版5年以上的社科学报;
2.申报的特色栏目必须开栏4年以上,主题明确,意义重大,有持续的发展前景。
三、评比办法及授奖比例
1.采取自愿申请、统一评分、专家讨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授奖面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学报总数的35%左右。
2.指定各省市学报研究会的负责人(见另表)组织各省市的初评工作,按符合参评条件学报总数的50%左右向评奖办公室推荐。
3.各省市学报研究会送报时,请排出名次顺序,并对参评学报的编校质量进行检查认定。
此次评奖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延边大学学报编辑部。有关材料请寄: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金莹、宋宁收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人:办公室 0433-2732238
金 莹 13500920129
宋 宁 13804487492
务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材料”。
参评材料要求:
(1)2006—2009年相关材料,2006年以前材料不计分;
(2)2009年出版的各期学报1套;
(3)申报表格及参评报告,含有关说明学报质量提高的各种数据和获奖证书(限2006年以后);
(4)2009年第1期和第4期学报的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
(5)有关特色栏目参评报告另写一份。
3.第一、二、三批入选教育部名刊建设的学报亦在评选之列,应交参评费,但毋需寄参评材料。
四、日程安排
1.2010年4月发出通知。除直报的学报外,各地研究会初评工作于6月初结束,申报材料于6月20日之前寄达评奖办公室(延边大学学报编辑部),以便工作人员分类整理。
2.参评单位需缴纳参评费400元。参评费按寄: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贺建胜同志收,电话010-58807850,并请注明为“评审费”,以免同会费混淆。供报销用的收据收款后随寄。
五、组织领导
评奖活动由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组织,设领导小组,成员是武京闽、仲伟民、程郁缀、蒋重跃、姚申、黄颂杰、崔月琴、张积玉、李大明、叶娟丽、刘曙光。设立总评委会,由15~17人组成,总评委主任为仲伟民,副主任为崔月琴、姚申、刘曙光。
评奖工作的每一步骤都将向教育部社政司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社政司的指导和支持,邀请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工作。
六、几点要求和说明
1.因此次评奖时间较紧,务请各省市学报研究会的负责同志切实负责,于2010年6月20日之前将各省市推荐名单报研究会评奖领导小组(100084 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仲伟民收;电子信箱:weiminzh@tsinghua.edu.cn),并督促各推荐单位按时间进度表完成寄送材料和督促交参评费;
2.拖欠会费的单位应补交会费,以免最后发现该单位拖欠费而被取消参评资格;
3.评各种奖项,不可忽略边远地区的普通高校的学报;
4.一家学报可同时申报优秀学报奖项和特色栏目奖项。
5.请大家认真阅读此通知,如读后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仲伟民联系。电话:(010)62795908(办),13522485717。
研究会网站已开始试运行,网址是:www.cusjs.com。本通知将同时登载在该网站,相关申报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
2010年4月12日
附件一: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
一、政治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有关宣传纪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维护国家利益。
4.认直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对外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5.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和制度。
6.严格按照办刊宗旨及专业分工范围出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的“双百方针”,促进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评估方法:
用系数K表示得分的高低:
(1)K=1 完全符合6项政治标准。
(2)k=0.90~0.99 基本符合政治标准(符合1~4项的要求),未完全达到5、6项的要求(每项可在0.05分范围酌情扣分)。
(3)K=0.80~0.89 轻微政治失误(个别文章的观点或提法掌握不准,发生失误)。
(4)k=0.60~0.79 一般政治失误(文章的观点、提法或图片出现政治错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能及时改正)。
(5)k=0 重大政治失误(刊载内容出现违反政治标准的重大错误,或出现一般政治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注:严重后果指出版物进入市场,产生极坏影响。
二、业务标准(50分)
1.学术水平: (满分20分)
(1).被有影响的文摘刊物(指《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率40%以上,得8~10分;30%以上,得7分;20%以下,得0~6分。
(2)根据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对期刊的排序,凡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当年被引指数三项平均排在前30名的,得8~10分;在31~50名的,得6~7.9分;在51~70名的,得4~5.9分;在61~80名的,得2~3.9分;80名以后者,得0.1~1.9分。
2.社会影响: (满分20分)
(1)入选教育部首届名栏建设的学报得4分。
(2)如每年有3篇上文章有较大反响,或被权威文摘刊物转载,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五个一工程”奖,得7分;如每年有1~2篇文章有较大反响的,得4-5分;其他,3分以下。
(3)如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者,可得9分(每项3分)。
3.写作质量:所载文章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概念严谨,逻辑推理严密,无自相矛盾、能自圆其说的情况。(满分5分)
4.尊重知识产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参考文献完整无误,并在醒目位置标有英文目次、摘要及版权说明。(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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